!!!注意喔!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齡男子出國前,應先辦理出國核准手續

一、 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規定,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之出境應經核准;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,在臺設有戶籍男子,年滿18歲翌年1月1日起至屆滿36歲之年12月31日止,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齡男子(以下簡稱役男),出國須經核准。如未辦理在學緩徵者,其出國核准須經由戶籍地兵役管理單位核准。
二、 為免影響役男出國行程,請加強向學生宣導,如屬役男身分者,於出國前應事先辦妥出國核准手續,出國核准手續請洽戶籍地鄉(鎮、市區)公所申請,如已辦理在學緩徵者,亦可洽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服務站或至該署網站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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